中共江西省建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紀律檢查委員會
舉報須知
一、根據《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》有關規定,按照“分級負責、歸口辦理”原則,中共江西省建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紀委受理以下問題:
(一)黨組織、黨員違反政治紀律、組織紀律、廉潔紀律、群眾紀律、工作紀律、生活紀律等黨的紀律行為;
(二)監察對象不依法履職,違反秉公用權、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規定,涉嫌貪污賄賂、濫用職權、玩忽職守、權力尋租、利益輸送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、職務犯罪行為;
(三)其他依照規定應當由紀檢監察機關處理的違紀違法行為。
二、不予受理事項:
(一)已經或者依法應當通過訴訟、仲裁、行政裁決、行政復議等途徑解決的;
(二)依照有關規定,屬于其他機關或者單位職責范圍的;
(三)僅列舉出違紀或者職務違法、職務犯罪行為名稱但無實質內容的。
三、舉報提倡實名(請填寫真實姓名、身份證號、家庭住址、工作單位以及準確聯系方式等內容)。
四、舉報人對舉報事實的真實性負責。對于借舉報捏造事實、誣告陷害的,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;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。
五、不得發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、違反改革開放和四項基本原則的言論;不得發表造謠、誹謗他人的言論。
六、為保護舉報人的權益,舉報信息均不會公開,我們將盡快確認、核實提交的舉報信息。
舉報要求
● 舉報投訴原則上須采用實名方式,若匿名必須保持聯系方式暢通;
● 舉報投訴信息須及時準確,內容包括:時間、地點、涉及人員、事件、原因、結果等;
● 舉報投訴必須以客觀事實為依據,對于線索含糊不清、主觀臆想的不予受理;
● 舉報投訴人必須對舉報內容負責,不得惡意中傷、無中生有;
● 任何舉報投訴均須符合法律規定。